2026.01.28

114學年度第2學期校際選課作業說明

檢送本校 114學年度第2學期校際選課作業 相關事項,請查照並依規定辦理。


一、申請期間

114年2月23日(星期一)至 114年3月6日(星期五)止

  • 逾期不予受理

  • 期限內未繳回申請表正本者,視同放棄選課


二、申請方式與流程說明

(一)申請表下載

  • 路徑一:本校教務處網站 → 快速連結 → 選課專區 → 校際選課

  • 路徑二:單一入口網 → 教務資訊系統 → 下載區

  • 外校學生請以「訪客」身分登入下載

(二)選課申請流程

  • 本校學生至他校選課

    1. 下載並填寫申請單

    2. 經校內核定後

    3. 持申請單至他校辦理選課及繳費

    4. 經雙方學校核定後,於期限內繳回課教組完成選課

  • 外校學生至本校選課

    1. 經所屬學校核定

    2. 依申請單完成本校申請程序

(三)課程資訊查詢

  • 本校學生至他校選課:請自行留意開課學校之課程資訊與申請期限

  • 外校學生至本校選課:請依本校當學期公告資訊辦理


三、選課結果確認

  • 本校學生:請自行至選課系統查詢

  • 外校學生:自 3月12日(星期四)起,可至本校教務處網站 → 資訊專區 → 最新消息查詢


四、本校學生校際選課注意事項

  1. 校際選課以本校當學期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

  2. 大學部學生:不得超過當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三分之一

  3. 研究生:不得超過畢業應修學分數 三分之一

    • 需由各院系所業務承辦人詳加審核並送主管核章

  4. 衝堂課程之成績一律以 零分計算


五、免學分費特色課程(跨校合作)

本校與下列學校簽訂跨校選課合作協議:
中正大學、嘉義大學、虎尾科技大學、南華大學、吳鳳科技大學、彰化師範大學

  • 本校日間部學生修讀上述學校 大學部(不含進修部)或研究所課程

  • 每學期 2門課程免繳學分費

  • 不包含:教育學程、寒暑修、重修、延修等課程


六、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課程

  • 自111學年度起,本校學士班學生可至系統合作學校修課

  • 可跨校選修:通識課程、遠距課程及特色課程

  • 每學期 2門課程免繳學分費

  • 不包含:

    • 進修學士班、在職專班、教育學程

    • 暑期課程、暑修、重修、延修及研究所課程

  • 修習第3門(含)以上課程,將依學分費較高之課程收費

  • 跨校修讀研究生課程無學分費優惠,仍須繳交該校學分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