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.09.24
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
一、比賽依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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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比賽依據「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報名與作品數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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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組每校選送作品不得超過 20 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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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由學校統一至比賽網站「報名專區」註冊、下載報名表,並於 11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24 日下午 5 時 前完成上傳報名作業。
三、作品附表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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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背面需黏貼附表,先由報名系統填報資料並匯出列印,再由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簽名貼於作品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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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操作請參閱附件操作手冊。
四、作品送件與清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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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須統一造冊,並匯出作品清冊及保證書各 1 份,加蓋學務或教務處戳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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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同作品於 114 年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4 日下午 4 時 前送至收件地點:南海書院(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43 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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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經學校彙送或逾期送件者,恕不受理。
五、運送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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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寄或運輸時請自行妥善包裝,並於包裝及清冊標註作品件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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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送過程損失,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六、比賽規則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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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可至比賽網站「最新消息」下載。
七、智慧財產與創作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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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遵守智慧財產權及正確創作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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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閱比賽規則,了解參賽責任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違反規則。
八、決賽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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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賽相關訊息將公告於比賽網站,如有未盡事宜,依實施要點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