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.02.10
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竹藝博物館 2025 竹藝產品開發競賽
一、宗旨
竹藝是南投縣最具特色的地方文化產業,為提倡產、官、學合作,鼓 勵竹藝從業者研創嶄新之竹藝產品,讓最環保之竹素材廣泛運用在日 常生活食、衣、住、育、樂等實用功能,特舉辦竹藝產品開發競賽, 藉以發揚竹藝現代美學及生活藝術化價值,激盪竹產業永續發展。
二、辦理單位
(一)指導單位:文化部 (二)主辦單位:南投縣政府 (三)承辦單位:南投縣政府文化局
三、計畫執行方式
(一)作品徵集:以竹為素材,透過各項雕、刻、編織等技法,呈現產品 之創作風格或實用價值。 1、參加資格:年滿 16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。 2、徵件類別:竹藝生活實用創意作品。 3、徵件規格:作品長寬高最大均不得超過 120 公分(具造形之底座 視為作品一部份,組合式作品需附圖說明)。 4、若有共同創作情形,每件作品以最多 3 人為限。 5、每人限報名 3 件作品。 (二)評審方式:由承辦單位遴聘具有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及竹藝優秀創 作者等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評審。評審要項包括: 1、創作技法 25%(材料處理、創作技術、耐用強度等)。 2、創意特色 25%(獨特性、文化內涵、地方特色等)。 3、美學 25%(造形、裝飾、整體表現等)。 4、經濟效益 25%(製作工時、價格、生活實用性、量產可行性等)。 如無適當作品,得由評審會決議獎項從缺。
四、計畫實施期程
(一)徵件報名:即日起至 114 年 8 月 31 日止。 (二)徵件評審:114 年 9 月底。 (三)成績公布:114 年 10 月公布於本局網站並通知參賽者(依本簡章未 獲入選以上名次者,另函通知辦理退件)。 (四)頒獎:114 年 12 月(日期另訂)。 (五)展覽:獲評審入選以上作品由本局安排展覽檔期展出(日期另訂)。
五、獎勵辦法
(一)獎勵方式(獎金部分均包含所得稅) 1、首獎 1 名:獎金 8 萬元、獎牌及獎狀(作品歸本局典藏)。 2、優選 2 名:獎金各 5 萬元、獎牌及獎狀(作品歸本局典藏)。 3、佳作 3 名:獎金各 1 萬元、獎牌及獎狀。 4、入選若干名:頒給獎狀。 (二)首獎及優選作品歸本局典藏,著作財產權歸創作者所有,並請得獎 者填具圖像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(表件另行提供),得獎者同意本局 後續複製、拍攝、展覽、再利用等權利,並不得對本局行使著作人 格權。 (三)入選以上作品得由本局拍攝照片以供印刷及網路等宣傳使用。除首 獎及優選作品外,佳作及入選作品由承辦單位辦理展覽後歸還。 六、報名、收件、退件(歸還)方式 (一)可至本局索取簡章(540238 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 135 號)。或至網站 https://www.nthcc.gov.tw/A3_1/content/29112下載,相關報名表件除紙本列印,電子檔併 請寄至 bamboomuseum1988@gmail.com 信箱,俾利完成報名程序。 (洽詢電話:049-2231191#512 張小姐、#510 李小姐) (二)參賽者應於報名截止前,詳填報名表及作品資料表,並將作品以包 裝箱完成包裝(勿用玻璃,自行貼妥送件表,且每一件作品應各自 獨立包裝,切勿多件作品合併裝箱),一併送交本局 1 樓竹藝博物館 服務台簽收。 (三)退件(歸還)日期:本局另函請創作者領取(如不克前來領取,請 委託他人代領或由創作者自行通知貨運前來領取作品,本局不代為 聯絡貨運及寄送)。
竹藝是南投縣最具特色的地方文化產業,為提倡產、官、學合作,鼓 勵竹藝從業者研創嶄新之竹藝產品,讓最環保之竹素材廣泛運用在日 常生活食、衣、住、育、樂等實用功能,特舉辦竹藝產品開發競賽, 藉以發揚竹藝現代美學及生活藝術化價值,激盪竹產業永續發展。
二、辦理單位
(一)指導單位:文化部 (二)主辦單位:南投縣政府 (三)承辦單位:南投縣政府文化局
三、計畫執行方式
(一)作品徵集:以竹為素材,透過各項雕、刻、編織等技法,呈現產品 之創作風格或實用價值。 1、參加資格:年滿 16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。 2、徵件類別:竹藝生活實用創意作品。 3、徵件規格:作品長寬高最大均不得超過 120 公分(具造形之底座 視為作品一部份,組合式作品需附圖說明)。 4、若有共同創作情形,每件作品以最多 3 人為限。 5、每人限報名 3 件作品。 (二)評審方式:由承辦單位遴聘具有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及竹藝優秀創 作者等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評審。評審要項包括: 1、創作技法 25%(材料處理、創作技術、耐用強度等)。 2、創意特色 25%(獨特性、文化內涵、地方特色等)。 3、美學 25%(造形、裝飾、整體表現等)。 4、經濟效益 25%(製作工時、價格、生活實用性、量產可行性等)。 如無適當作品,得由評審會決議獎項從缺。
四、計畫實施期程
(一)徵件報名:即日起至 114 年 8 月 31 日止。 (二)徵件評審:114 年 9 月底。 (三)成績公布:114 年 10 月公布於本局網站並通知參賽者(依本簡章未 獲入選以上名次者,另函通知辦理退件)。 (四)頒獎:114 年 12 月(日期另訂)。 (五)展覽:獲評審入選以上作品由本局安排展覽檔期展出(日期另訂)。
五、獎勵辦法
(一)獎勵方式(獎金部分均包含所得稅) 1、首獎 1 名:獎金 8 萬元、獎牌及獎狀(作品歸本局典藏)。 2、優選 2 名:獎金各 5 萬元、獎牌及獎狀(作品歸本局典藏)。 3、佳作 3 名:獎金各 1 萬元、獎牌及獎狀。 4、入選若干名:頒給獎狀。 (二)首獎及優選作品歸本局典藏,著作財產權歸創作者所有,並請得獎 者填具圖像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(表件另行提供),得獎者同意本局 後續複製、拍攝、展覽、再利用等權利,並不得對本局行使著作人 格權。 (三)入選以上作品得由本局拍攝照片以供印刷及網路等宣傳使用。除首 獎及優選作品外,佳作及入選作品由承辦單位辦理展覽後歸還。 六、報名、收件、退件(歸還)方式 (一)可至本局索取簡章(540238 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 135 號)。或至網站 https://www.nthcc.gov.tw/A3_1/content/29112下載,相關報名表件除紙本列印,電子檔併 請寄至 bamboomuseum1988@gmail.com 信箱,俾利完成報名程序。 (洽詢電話:049-2231191#512 張小姐、#510 李小姐) (二)參賽者應於報名截止前,詳填報名表及作品資料表,並將作品以包 裝箱完成包裝(勿用玻璃,自行貼妥送件表,且每一件作品應各自 獨立包裝,切勿多件作品合併裝箱),一併送交本局 1 樓竹藝博物館 服務台簽收。 (三)退件(歸還)日期:本局另函請創作者領取(如不克前來領取,請 委託他人代領或由創作者自行通知貨運前來領取作品,本局不代為 聯絡貨運及寄送)。